搜索
反诈无影脚,“踢爆”诈骗局——佛山反诈中心到我校开展反诈宣讲
发文:佛山市技师学院   发布时间:2024-05-22   访问量:1378



很多人认为

我,美丽与智慧并重

我,英雄与侠义的化身

怎么可能上当受骗?

我没钱,没什么可骗!

我很精明,不需要学习防骗知识……

殊不知

你的个人信息已被泄露

你的网络世界中有大量虚假信息

你面对的是庞大的诈骗团伙

你也有很多人性弱点和认知盲区……

只有不断筑牢反诈防线

才能真正免受其害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对常见诈骗手段的认知,增强反诈意识和防骗能力,5月13日上午,我校邀请佛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级警长王承卿同志和黄绍斐同志到校进行防诈骗知识讲座。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在阶梯教室参加讲座,其余学生在班会课地点通过直播方式学习。


讲座上,反诈民警通过案例分析、数据统计、法律法规解读等多种形式,向师生们介绍了诈骗的常见手法、防范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王警长特别提醒同学们要守护好自己的两卡(手机卡、银行卡)两号(微信号、QQ号),正确使用两卡两号。同学们专心听讲,认真学习讲座内容,对骗子的诈骗手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本次讲座不仅增强了师生的反诈意识,也提高了大家的自我保护能力。师生纷纷表示,这次讲座让他们更加警惕身边的诈骗风险,在遇到可疑情况时将及时报警或向相关部门求助,为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共同努力。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反诈大讲堂



PART 01

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一、每一万人中,有26.1人被骗,同样计算方式,被偷过的有5.3人,被抢过的只有0.1人。诈骗,已经跃升至侵害人数最多的违法犯罪类型。

二、受骗人接触到诈骗信息的途径,主要为网络、电话和短信。这也说明了,电诈的猖獗,与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密不可分。 

三、受骗人群平均年龄为31岁,其中以20-35岁的年轻人为主,该年龄段人群熟悉互联网生活,有网络支付的习惯。

四、受骗人覆盖所有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比达31%,其中博士研究生占到0.07%,被骗与否与学历无关。




PART 02

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手段


01

冒充公职人员

凡是自称公检法机关或通管局、医保局,以涉嫌严重违法犯罪并需要保密等为由,索要银行卡信息及密码、验证码进行“资金清算”或者让你直接把钱打到所谓的“安全账户”的。

02

兼职刷单类

诈骗分子在各种QQ群、微信群、招聘网站或短信息中发布兼职信息,声称招募网络兼职刷单,以高额佣金为诱饵吸引当事人上钩,要求事主执行刷单。第一次小额的返利佣金往往会兑现,待当事人刷单金额较大时,就会以系统卡单、错误等理由不予退还本金,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03

贷款诈骗类

诈骗分子往往以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为噱头,引诱被害人登录或下载虚假贷款网站或App,然后仿冒正规贷款平台流程,要求受害人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最后再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为由,骗取被害人转账汇款。



PART 03

如何防范诈骗

电信诈骗危害极大,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大家应该怎样学会去了解、认识诈骗方式并规避被骗风险呢?

01

电信网络诈骗常见手段

02

防范知识我知道

03

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国家反诈中心”APP是国家研发的一款应用软件,帮你识破骗子各种套路,精准快速识别手机内可疑诈骗应用提前预警。下载方式:安卓、苹果手机均可在应用商店搜索“国家反诈中心”并且下载安装。   

温馨提示:   

96110是全国统一的预警劝阻电话,96110来电一定要接。

(内容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来源:学生工作处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狮山镇官窑禅炭路238号 邮编:528237

Tel:0757-86222065(办公室)、0757-86222095(招生)、0757-86399161(就业)

培训鉴定中心:佛山市狮山镇官窑禅炭路238号 Tel:0757-86220975、0757-86322581、0757-86222630

ICP备案:粤ICP备05006896号 . . . © . 佛山市技师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