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物价局文件
佛价〔2013〕95号
佛山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 理的通知》(粤价〔2013〕1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物价局文件
粵价〔2013〕150号
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
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 划和统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规范职业 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机构的收费行为,促进职业技能鉴定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受鉴定考的合法权益,现就我省职业技能培训收费和技能鉴定收费问题如下:
一、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貧政府亦签厅转发〈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 1998〕1号)等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文规定,或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报考条件有专门规定外,职业技能培训不作为职业技能鉴定的前置条件,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不作为强制性培训并收取费用。
法律、法规、规章有明文规定,或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报考条件有专门规定,可作为职业技能鉴定的前置条件的职业技能培 训,其收费按粤办发〔 1998〕1号文规定执行,现有职业技能培训由省人社厅按规定进行清理,并于2013年8月1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按规定报我局审批。
二、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及标准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即职业技 能鉴定费分专业理论考核费、操作技能考核费两部分,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向申请人收取。技能鉴定费全省实行统一标准,各地应严格按省定标准(见附件1)执行,其中专项职业能力按岗位鉴定收费标准执行。
三、 列入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的工种按附件2的职业工种分类表执行,今后新增的职业工种和专项职业能力,由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提出意见,由我局批准后执行。
四、 上述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1998〕132号)同时废止。
附件: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表
2.常用通用职业(工种)分类表
附件1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表
单位:元/人次
标准 鉴定等级 | A类 | B类 | C类 | |||
专业理论 考核费 | 操作技能 考核费 | 专业理论 考核费 | 操作技能 考核费 | 专业理论 考核费 | 操作技能 考核费 | |
岗位 | 30 | 70 | ||||
初级工 | 40 | 200 | 40 | 130 | 40 | 80 |
中级工 | 50 | 250 | 50 | 190 | 50 | 120 |
高级工 | 60 | 320 | 60 | 250 | 60 | 170 |
技师 | 600 | |||||
高级技师 |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