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系统开展党风廉政
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解读
活动时间
2018年9月,为期一个月左右。
参与对象
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目标要求
各级党组织:加强“四责协同”。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积极营造层层担当、人人担当、共同担当的良好氛围,为“办人民满意的普陀教育”提供重要保障。
开展“五个一”活动
上一次主题党课
组织一次宣讲
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
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
开展一次专题讨论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1)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做到目标、任务、分工、责任明确,形成整体合力;
(2)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本次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按照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活动任务。
突出活动重点
(1)突出“四责协同”机制建设;
(2)优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处理好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
强化考核通报
各单位注重活动过程管理,及时报送活动信息。